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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核电厂消防站建造暂行规则》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07-31 作者: 新闻中心

  近来,国家动力局印发了《核电厂消防站建造暂行规则》(国能发核电规〔2024〕47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则》),国家动力局核电司有关负责同志承受采访,答复记者发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则,大型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首要港口、出产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规划的公司等单位理应当树立专职消防队,承当本单位的火灾救援作业。消防站是专职消防队执勤练习的场所,在补救火灾和抢险救援方面发挥及其重要的效果。我国核电厂首要参阅城市消防站要求建造专职消防队和消防站,为确保消防安全发挥了非消沉效果。为进一步标准核电厂消防站建造,加强核电厂消防安全办理,经广泛调研和仔细研讨,拟定《核电厂消防站建造暂行规则》。

  答:《暂行规则》共6章22条。第一章总则,清晰了合适运用的规划、责任等。第二章建造规划和建造时刻,规则了消防站建造规划、建造时刻和专职消防队组成时刻等。第三章布局与建筑设施,规则了消防站规划的基本要求、布局要求等。第四章装备装备,规则了消防车辆功能、救活器件、通讯器件等装备要求。第五章人员装备,规则了安排机构、人员条件、执勤人数等要求。第六章附则,规则了解释权和有效期等。

  答:《暂行规则》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现行国家标准标准要求,清晰核电厂消防站原则上依照不低于《城市消防站建造标准》中的一级一般消防站建造。在此基础上,结合核电实践作出进一步标准和细化:一是一致消防站人员、车辆装备要求,坚持各核电厂消防站现有装备的中高值水平。二是标准建造时刻。核电厂专职消防队应在首台机组核岛工程开工前组成,经核电集团安排查看后上岗执勤;消防站应在首台机组核岛工程开工后18个月内完结建造,经核电集团安排查看后投入到正常的运用中。三是清晰消防装备装备及功能要求。针对核电厂特色,恰当进步消防车辆、通讯器件等装备装备及功能要求。四是合理设定消防员从业年纪上限。考虑到核电厂消防救援场景相对固定,且具有辐射防护等特别的条件,在确保消防员经历和专业技能高要求高标准的基础上,恰当放宽从业年限。